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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加强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30 10:14:53 来源:中经纵横

有关盟市农牧业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15年我区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把标准园建成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农民种菜技能的培训基地;加快推进我区蔬菜标准化生产的创新基地;优质、安全“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各地要全面落实项目任务,组织、指导项目单位做好创建工作,要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技术指导工作


  1、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创建单位紧密结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蔬菜标准化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和“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按照“五化”要求,明确具体的实施目标、内容和措施,深入实地,指导标准园分品种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编制生产记录档案本,指导农户安全使用农药;把生产技术规程、记录档案本、禁用农药名录印发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农事管理,开展标准化生产,切实把标准园生产技术规范落实到位。


  2、指导标准园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到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投入品有专人负责,进出库有台账,农事操作有详细记载;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不断完善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3、指导标准园建立工作档案。各地要协助标准园以文字、图表和录像等形式建立和健全创建工作档案,将创建方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程、生产档案、产品安全质量检测报告、工作总结等文件分类立卷归档,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作为验收的依据。


  二、加强技术培训与示范工作


  1、各地围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规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对技术人员、承担单位负责人及农民进行培训。


  2、各地要在标准园内开展试验研究和示范展示,展示一批优良品种,集成一套成熟技术,培育辐射带动力强、可以复制的生产示范典型。分层次、分季节、分对象开展现场观摩和培训,充分发挥标准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宣传工作


  各地要结合技术培训,通过召开现场会、展示会、发放明白纸和媒体宣传等形式,对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带头户、示范户广泛的宣传“标准园”建设活动。及时报送图文并茂高质量的生产信息,宣传标准园创建成效,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单独设账,专款专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批复计划使用资金,严禁白条入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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