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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1-26 10:42:16 来源:中经纵横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原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京价政字[2002]394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

 


  北京市价格听证目录

 

 

序号 项 目
1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2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3 居民供暖价格
4 城市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基础票价
5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6 市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7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8 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
9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和市政府安排听证的其他调价项目

 

 

 

  注:1.本价格听证目录执行期间,若国家价格听证制度有调整的,按照国家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对已经建立相关动态调整机制或联动机制的,按照机制调整价格时,不再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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