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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拟挂牌“新三板”后备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18 10:30:07 来源:中经纵横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70号)精神,实施“山西省中小企业规范化改制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培育工作,实现到2020年底全省300户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目标,我局决定建立省级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挂牌新三板后备企业推荐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它企业;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或服务在细分行业具有一定的突出优势;


  3、基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


  4、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有挂牌上市意向和明确的计划,拟准备在近三年内到新三板挂牌。


  二、推荐方式和和申报材料


  拟挂牌后备企业推荐工作由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新三板挂牌条件和规则,认真调查摸底,按属地原则进行筛选上报。


  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拟挂牌新三板后备企业情况表》(附件2),通过审核、筛选和汇总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后,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同时发送到zhaohx803@126.comsxsme@163.com两个邮箱)。


  三、有关事项


  1、推荐拟挂牌新三板后备企业,以后原则上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各进行1次推荐筛选,并对有关数据进行更新。


  2、省中小企业局组织专家对推荐来的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我局建立的“中小企业挂牌上市企业培育库”,并进行辅导、培育和支持。


  3、省中小企业局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后备资源库日常管理、技术维护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


  省中小企业局融资财务处 赵慧贤 0351-5607023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李 玲 0351-7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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