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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和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13 10:05:06 来源:中经纵横

  宝安区、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有关企业: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797号)、《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办字〔2015〕79号)精神,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维护流通安全,满足消费需求,确保全市居民欢度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宝安区、龙岗区发展改革和各区(新区)经贸信息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稳定,把做好节日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促进消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实抓好。


  二、健全应急预案,保证市场供应


  宝安区、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和各区(新区)经贸信息部门、有关企业应就各自职能和经营范围,分不同品种制定相应的物资供应预警应急预案。区相关部门要在所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领导下,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加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要加强与生活必需品经销企业的联系,密切掌握企业库存及购销情况。要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发布市场情况,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深圳市粮食集团公司、宝安粮食公司、龙岗区粮食公司等粮食经营企业,深圳市农产品股份公司、五丰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农牧实业公司等农产品经营企业,华润万家、人人乐、天虹、新一佳等零售企业要负责对各自经营的重要生活物资供求、价格和库存情况进行监测。负责粮、油、盐、猪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重要物资储备的企业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军供企业应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并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三、抓好政策落实,努力扩大消费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和消费旺季,宝安区、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各区(新区)经贸信息部门要抓住时机,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5年度深圳市促进消费活动方案》引导流通企业抓住节日旺销时段促进消费,组织好各类促销活动,挖掘消费潜力。


  四、强化安全生产,做好节前检查


  宝安区、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和各区(新区)经贸信息部门要切实加强粮油、农副产品等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管理,依据各自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在节前组织对粮库、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


  五、加强节日值守,及时报送数据


  春节期间,宝安区、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和各区(新区)经贸信息部门、有关企业必须制定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值班,负责人和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并于2月1日前将值班表反馈给我委。


  各区(新区)要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及时掌握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按照商务部要求,2月4日至13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各样本企业于每天中午12点前,通过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平台生活必需品监测版块报送当日价格和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13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业统计版块报送春节2月7日至12日销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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