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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印发《改进审批优化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08 09:31:18 来源:中经纵横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改进审批优化服务十条措施》印发你们,望各处室、委属单位贯彻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改进审批优化服务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营造敢于担当、强化服务的良好氛围,特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1、不说“不知道”。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对来我委办理或咨询产业政策、职责分工、准入标准、审批权限等业务的申请人,用心服务,认真答疑,不说不知道。


  2、慎言“不能办”。坚持一视同仁,对不符合国家政策或审查要求事项,严禁一个人回绝,必须经集体研究后,出具书面告知书,说明政策要求及不批准理由。


  3、多谈“如何办”。符合条件事项快办办好,对非原则性问题,主动帮助申请人出主意、想办法,指导申请人完善申报条件,满足审批要求。


  4、改进服务方式。实行首办负责,精准服务,为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提供咨询、受理、审查、签发、用印、送达等“一条龙”服务;开通电话预约,增设24小时专享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行现场或远程等多渠道申报,提供审批证件免费寄送服务。


  5、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跨部门联合审查模式,推行并联审批,实现多部门线上审批监管和信息共享。


  6、规范审批行为。逐类逐项制定审查细则,明确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审查责任及注意事项,规范行政裁量权。


  7、实施阳光审批。完善互动平台,将涉企涉民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申报要求、审查标准、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全方位公开,阳光下运行。


  8、推行纵向联动。建立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协同办公平台,实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合审批,缩减审查层级,形成审批协商机制。


  9、强化监督检查。跟踪盯办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系统,实现全方位联动督查。


  10、建立沟通机制。设置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开通群众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扩大政务公开数量和深度,建立健全社会联系沟通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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