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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业抗灾尽快恢复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8 09:17:16 来源:中经纵横

邯郸、衡水、保定、沧州、廊坊、唐山、秦皇岛、张家口、承德市农业(牧)局、财政局:


  今年11月份,我省遭受大范围持续雾霾和局地强降雪等灾害天气,设施蔬菜和畜牧业生产损失较大。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抓紧组织抗灾,并安排下拨救灾资金,帮助生产主体修复受损设施,购买种子种苗,尽快恢复生产。现就做好抗灾与恢复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紧修复设施恢复生产。要迅速组织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蔬菜专家,到集中产区巡回指导,为抗灾和恢复生产提供智力支持。设区市和县级农业部门安排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包村帮扶,指导农民科技救灾。要改设施竹木骨架为镀锌管(或钢筋)骨架,或者镀锌管与竹木混搭骨架,增加设施荷载,提高抗灾性能。对坍塌设施、绝收地块和产能难以恢复的菜田,要边修复,边及时清除前茬,帮助菜农联系种子种苗,组织抢种改种。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指导设施蔬菜种植户备足应急物资,积极主动应对风雪雾霾天气。


  二、尽快落实抗灾补助政策。省级抗灾资金已下达各市,主要用于补助修复受损生产设施和绝收改种地块购买种苗。对受损蔬菜设施,每亩补助2000元,用于更换骨架。对绝收改种地块,每亩补助300元,用于购买种苗。对受损畜禽圈舍,每平方米补助50元,用于设施修复。抗灾和恢复生产补助资金分配按受损面积发放,逐级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组织人员深入受灾主体地块,实地查看核实,建立受灾主体档案,张榜公示,无疑义后,力争在12月底前以“一卡通”方式拨付给农户等救灾主体,专款专用。


  三、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农业抗灾和恢复生产事关农民增收,事关保障城市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行动,帮助受灾主体开展设施修复和购买种子种苗。要明确责任,分片负责,指导生产主体加紧施工和改种,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绝收改种,2016年3月底前完成设施修复。要加强救灾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监督施工进度和建设质量,严格资金监管,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实行定期报告制度,2015年12月31日前,各设区市向省农业厅报告抗灾工作安排、设施修复进度、绝收地块改种和资金拨付情况,以后每月底报告设施修复进度。2016年4月上旬要将书面总结分别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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