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纵横

中经纵横

当前位置>产业政策 >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公示粮食储备新增承储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2 09:07:55 来源:中经纵横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粮食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5〕91号)、《深圳市粮食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经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新增粮食储备任务落实方案》要求,我委制定了《深圳市新增承储企业承储地方储备粮资格评审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了资格评审工作。经评审,深圳市稼贾福实业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见附件)符合深圳市粮食储备承储资格。


  为规范粮食储备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新增粮食储备承储资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6日-22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处室: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流通市场处


  投诉联系人:钟碧嫦


  投诉联系电话:8812706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6室。


  特此通知。

上一篇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供热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 : 关于印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政府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