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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征集2015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6 13:55:41 来源:中经纵横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市科技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部署要求,为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战略决策和智力支撑,现发布《2015年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实施背景、主要目标及任务


  2015年度天津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要紧紧围绕全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推进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双区联动”,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升级版,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把我市建成国家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等需要,支持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与做法,开展具体的调查研究、战略研究及对策研究,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科研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各申请单位(大学以学院为单位)申报重点项目与自主选题项目不超过4项。


  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二)资金预算


  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按照重点项目、自主选题项目实行分档资助,资助金额分别为10万元、2万元,资助方式为无偿资助。


  (三)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15年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实施期限为一年。


  (四)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科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包括以下2种情况,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1. 项目内容查重:在研究同一个阶段得到过相关类的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


  2. 项目负责人查重:截止2015年9月份,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 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结题项目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按要求进行2014年年度计划项目检查的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3.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


  (六)优先支持


  为培养我市战略研究科技人才,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中自主选题项目将重点支持45岁以下的科技人员。


  三、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设计项目时要全面把握和理解申报指南的要求和内涵,科学、完整地设计项目。申报指南对重点项目附加了说明,明确了项目必须实现的目标及涵盖的主要研究内容。申请人在设计项目时必须包含这些内容和目标。重点项目申报题目必须与申报指南题目一致。


  自主选题项目申报题目不得与申报指南重点项目题目重复,并应在“项目名称”后注明自选方面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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