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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期间能源与经济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12 11:21:19 来源:中经纵横

各有关单位:
 
  当前本市能源运行总体保持平稳,但受资源、运力、价格等因素影响,能源供应仍存在不确定性。随着“国庆”节日临近,市民出行增多,人流、客流集中,部分时段、局部地区能源需求将有所增长。为做好节日期间能源与经济运行保障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能源运行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能源运行保障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深入分析节假日能源供需变化,切实做到人员、措施、责任三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首都能源与经济运行安全。
 
  二、电力企业要做好电力供需衔接,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供需平衡,保障电力供应稳定;加强电力设备的巡检、维修;完善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做好人员、车辆、物资、设备等的应急处置准备,节日期间24小时备勤,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三、发电企业要继续加强资源落实,切实采取措施稳定资源调入,确保涉电资源供应稳定。加强与矿方和铁路部门的衔接、协调,做好电煤计划提报,保持电煤库存在正常水平以上。
 
  四、成品油生产、供应企业要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加强油品生产和资源投放,合理组织调运,优化油品配置,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高度关注假日旅游和郊区休闲游对成品油需求的影响,超前调运,增加旅游、餐饮、购物及娱乐场所等周边油品供应,稳定资源投放。燃气供应企业要优化气源调控和负荷调度,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用气安全供应。
 
  五、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合理安排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物质的运输,配合企业生产组织情况,做好配空、装车、挂运方案,确保节日期间北京地区的能源资源运输顺畅和稳定供应。
 
  六、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加强防范;加强重点区域、关键设备运行检测和监控,确保可靠运行;强化能源设施保护,增调安保力量,做好反恐防破坏和事故应急各项准备;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置上报有关问题。
 
  七、各单位要加强能源运行监测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节日期间每天下午3点前将相关运行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综合处。传真:66411498;值班联系电话:白天66415588转0347;夜间66415588转0312。
 
  能源运行保障工作事关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节日期间能源与经济运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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